专业号
    一、林长制办公室:负责林长制工作具体组织实施,落实林长制领导小组议定事项,落实总林长、林长确定事项,落实总督察交办事项。
    二、野生动植物保护、湿地、自然保护地管理科:负责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,组织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,提出湿地保护有关标准规范的建议,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。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,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、管理。组织开展陆生野生植物资源调查,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救护繁育、栖息地恢复发展、疫源疫病监测,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、驯养繁殖或培植、经营利用,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。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。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、检疫工作。
    三、贯彻执行国家森林防火的方针、政策,监督、检查《森林防火条例》及有关法规的实施。组织森林防火宣传教育,制订森林防火措施,实施森林火灾的预防工作。管理森林防火检查站和从事护林防火的护林员工作,组织开展森林防火检查,实施森林防火监督。指导专业、义务、应急扑火队的建设和管理。负责组织、指导、协调和监督森林防火工作。负责森林火灾统计、信息上报发布工作及管理森林火灾档案。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森林火灾案件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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